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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漠河市人民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法治漠河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26 15:49:12



    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伟带队,组织法院青年干警,参加由漠河市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及市多家单位共同携手承办,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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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共9章77条,其中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它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扫黑除恶斗争进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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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等主要内容向市民进行了集中宣传,通过提升社会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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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漠河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攻坚克难,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净化了社会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漠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推动平安漠河、法治漠河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为漠河经济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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