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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4-26 14:13:42



    为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实施方案》及《漠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漠河市人民法院法官刘长宏带队,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着力为推动漠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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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宝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刘长宏围绕《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的影响、新冠疫情以来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与售楼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对工作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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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漠河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刘长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具体目的、意义,并就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对法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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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建设银行漠河支行,刘长宏与银行工作人员围绕金融案件的办案流程、审判周期、财产保全和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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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漠河华鹏供热有限公司,刘长宏针对完善供用热合同及长期拖欠热费用户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刘长宏谈到,一是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供用热合同,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因权利义务不清导致不必要的诉讼困难。二是及时主张权利,保管好催收记录,对长期拖欠供热费的用户,要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导致实体权利得到不到保护。三是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保管好供热事实的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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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活动共走访企业6家,解决企业提出法律问题20余条。下一步,漠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地区中院、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认真落实重点工作,正确认识、精准把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担当好服务保障者、责任推进者,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漠河市社会经济健康良性发展作出更大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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