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漠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圆满完成“雷霆行动2020”执行工作任务后,再出重拳,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执行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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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以执行局长刘景坤牵头,全局执行员共同协作,分别从不同方向入手,在强制执行措施方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手段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其中又以漠河市昌旺水泥经销部申请执行何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效果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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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于2020年7月6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向被执行人何某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何某英仍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后经办案人调解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何某英每月给付申请执行人10 000.00元,但被执行人只履行了10 00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给付执行款。
2020年12月3日执行局长刘景坤亲自带队,找到被执行人何某英住所,在法警队的协助下,将其带到法院,告知何某英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不但会被处以拘留、罚款、上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严重还能构成“拒执罪”触犯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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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刘景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下,何某英主动配合履行了剩余执行款,此案顺利结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此案顺利结案后,执行局的其他执行员也接连传来捷报,相继结案。
此次行动漠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共计结案30余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执行款高达十三万余元,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