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漠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等10余人,成功执结一起长期非法占用房屋、拒不腾空房产的纠纷案件,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敲了一记警钟,彰显了人民法院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
2019年1月,漠河市人民法院院受理于某申请执行王某故意伤害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对王某位于西林吉镇西山爱国小区2号楼1单元202室住宅进行了评估、拍卖,经两次流拍后,于某决定接收该房产,以物抵债。
在漠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帮助下,顺利的将房产过户,并为于某办理了房产登记证书。就在一切顺利胜利在望的时候,却在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赵姓男子声称此房产是他所有,拒绝给于某腾房。
执行员询问后得知,此房产原是赵某卖给王某的,但王某还未将房款缴清。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员再次对该房产所有权进行了确定,查明该房产却已过户在王某名下。虽然赵某与王某确有房款纠纷,但法院已作另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某应当给于某腾房,但赵某却执意不肯腾房,并耍起了“无赖”,故而此案陷入了僵持。
执行法官多次与赵某交谈,做其思想工作,但赵某始终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声称要参与分配此房产,若不让其参与坚持不腾房。后来,赵某干脆不接法院的电话,玩起了“失踪”,致使执行法官长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赵某失踪后,其外甥搬到该房屋内居住,亦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该案执行时间较长,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漠河市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空程序。
2020年9月10日上午9点,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晓波带队,与执行人员、法警等进入现场,拉起警戒线,劝退无关人员,并安排搬家公司、开锁公司等人员,准备进入室内启动强制腾空。
期间,执行员再次联系赵某要求其打开门锁,但赵某仍然拒绝配合。见状赵晓波副院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相关手续,开锁公司立即开始工作,仅三分钟后,门锁便已打开。
也就在此时,赵某及其妻子孟某赶到现场,情绪激动企图阻碍执行,稳控组人员见状立即将其带离现场。经执行法官苦心劝说,并告知他与王某的案件定会全力执行。赵某见强制程序已经启动,已是无济于事,终于愿意配合执行。上午11时许,执行人员清空房屋内物品,并将腾空后的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