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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勤劳务实

发布时间:2011-12-29 16:42:12



     刘长宏同志于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调入漠河县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文书、助审员等工作。2004年12月担任政工科负责人,2005年10月他又被任为办公室主任,同时他还负责纪检监察、研究室和党支部等部门工作。为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他每年还承办10余件民事案件。多年以来,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成绩突出。2010年被地区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一、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
     2004年12月,刘长宏同志担任县法院政工科负责人后,为了巩固和更新党务和法律专业知识,提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他认真扎实地学习政策理论知识和法律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提高了做党务工作的能力。十多年来,他通过努力从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员成为一个具有法律大学文化程度的青年法官,并经刻苦自学通过了高难度的律师资格考试。
     二、积极创新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
     刘长宏同志能够立足大局,工作着眼于法院长远发展的角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动工作上新水平。多年以来,刘长宏同志克服办公室、政工科人员少,自己身兼数职,工作量大等不利因素,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争创一流业绩。2011年年初,在全院工作的统一安排下,他先后起草了《信息宣传工作安排意见》、《审判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等讨论稿,在院党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又对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建立了有关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全院干警的信息档案管理不全、个别干警纪律涣散作风不严等现状,他和科室同志先后补充完善了干警业绩档案、建立健全了全院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对全院干警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在上级部门的多次检查中,漠河法院的工作受到了一致好评。
     三、发挥本职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全局工作
     刘长宏担任政工科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后,他正确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当好全局的“后勤部长”和“大管家”。他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主动热情待人,文明礼貌行政;他以热情周到的服务、细致入微的安排,赢得了来访客人及各级领导的称赞;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虚心向老同志、年轻人请教,工作不虚假,不浮夸;他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他坚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条,不断勉励自己和要求部属一定要做到:参谋服务的质量更高一点,办文办会的考虑更精细一点,协调关系的能力更强一点,与上下左右的联系更紧密一点。他注重围绕全局工作中心,力求做到决策参谋服务“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他注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办公室、政工科的表率作用,在他的带领下,办公室、政工科的服务水平大大增强,质量明显提高。大到安排一次会议,起草一个报告,小到接听一个电话,传递一个文件,都做到了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快速高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思想宣传工作也是政工科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院党组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要求加大加强。为了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管理,刘长宏同志起草了2011年法院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认真扎实地做了这项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他坚持写稿,还经常深入审判一线帮助、指导同志们撰写信息稿件。2011年漠河法院新闻通讯稿件在大兴安岭日报、黑龙江法制报、商务时报、广播电台、省高院法院信息等多种媒体上发表20余篇。为法院的各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树立法院新风,弘扬法院正气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刘长宏同志,就是这样树立并始终保持着正确、良好的工作生活心态和饱满的精神面貌,勤勤恳恳地用笔、也用心书写着工作的每一天。在平凡的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在烦琐的事务中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凸现出默默无私的奉献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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