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国,可以听清我说话吗?”
“可以。”……
近日,漠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今春以来首起涉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等都佩戴口罩出现在漠河市看守所的视频提审室里,而被告人却出现在看守所电脑屏幕的另一端。
在确认视频系统运行正常后,被告人王某国在法警的看守下坐在了看守所的被告席上,审判员刘长宏对着电脑屏幕敲响了法槌,一场在看守所的视频“庭审”正式开庭。
庭审中,审判员详细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告知了被告人诉讼权利。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随着被告人借助科技系统完成笔录的确认后,庭审顺利结束。被告人王某国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积极配合疫情防疫工作要求,避免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又能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漠河市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与检察机关、被告人等进行沟通,在有效避免病毒感染风险、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了庭审工作正常开展,真正做到了防控疫情、庭审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