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漠河市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地、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院党组先后抽调30余名干警加入巡护一线协助排查,宣传防疫知识,教授民众科学防护方法,保障联防联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同时,漠河市人民法院也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协助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及网络庭审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2月1日至今,漠河市人民法院共立案15件(民事立案13件,刑事立案2件),其中网上立案共11件,已结案5件,网上立案数居全区法院首位,为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异地同步沟通,司法“不停摆”
2月3日,刘长宏法官受理的原告由某某与被告项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按排期要求应进行开庭审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严峻,防控要求严格,尽量不让当事人聚集,且被告项某某家住的武汉市已进行封城,被告项某某已无法到庭开庭,为了保证案件依法及时处理,刘长宏法官没有简单地通知双方当事人取消开庭,而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从当前形势、法律关系等方面与双方聊了很久,从案情实际及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出发,向双方讲述了合同效力等问题,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该案圆满解决。
强化诉前调解,法官“不见面”
2月20日,赵治楠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原告张某某、刘某某与被告藏某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网上申请立案案件。赵治楠法官本着“不见面”原则,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通过电话沟通进行调解,这一便民举措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
赵治楠法官首先拨通了被告的电话,通过与被告的通话,他觉察到,被告有与原告和解的意向。随后,赵法官根据案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线上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时就给原告转账付款,原告申请撤诉,最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化解,切实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漠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一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在保障干警健康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完成巡护任务,一方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信息化手段把司法便民利民措施送到群众身边,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司法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