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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漠河市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

发布时间:2020-02-01 17:29:47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漠河市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漠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选择黑龙江诉讼服务网(http://www.hljcourt.gov.cn/)或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上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方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材料。

    三、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因诉讼需要,可优先选择案件承办法官电话、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接待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联络,漠河市人民法院将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疫情期间,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通过信访接待电话、邮寄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五、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卫生安全,确有必要情况来院的人员进入法院公共区域的,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来院人员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工作人员说明。

    六、请随时关注漠河市人民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法院公告等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漠河市人民法院立案、信访接待电话:0457-2887791、0457-2887793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河东新区  漠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165399

    漠河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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