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波,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四级高级法官。1991年从漠河县工商局调入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庭长等职务,从2002年担任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至今。该同志自调入法院工作以来,特别是任执行局长以来,紧紧团结在院党组周围,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执行工作在全区法院名列前茅,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他本人多次被评为各级先进个人。执行局连续四年被地政法委系统、地中院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2007年先后两次被地区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多年来,赵晓波同志坚持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做到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同心同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坚守着正确的政治立场。学习中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领会理论精髓和掌握精神实质作为重点,把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作为学习的最终目的,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的基础上,赵晓波同志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深入学习执行工作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了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创新机制,全力攻克执行难。“执行难”已成为当前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最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公正司法的社会形象。作为从事具体执行工作的实践者,赵晓波同志以解决“执行难”为己任,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思考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积极向院党组建言献策。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和执行局的干警们一道,通过深化执行改革、创新执行机制。几年来,执行局先后推行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执行举证制度、排期执行制度、执行异议听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裁决权、实施权两权分离制度、涉案财物统管制度、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制度等。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推行实施后,赵晓波同志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对执行案件从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监控管理。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赵晓波同志与全体执行干警一起克服排除种种困难和阻力,改进执行方法,把执行工作放在当地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考虑,加大执行力度。在2008年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他与干警们针对不同案件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经常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攻克了相当一批执行积案。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案件,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案件想尽千方百计,穷尽司法手段,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比如几年来,他每到临近年关便到县民政、残联等部门谋取一些福利,要几袋米,几袋面等物品资助给确有困难的申请人。自己拿一千元给阿城的一位姓周的当事人老太太,以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对于因涉及到县政府林业局及其下属企业的案件,对执行工作有障碍和阻力的,赵晓波同志在院党组领导下,讲究策略和方法,努力做好法制宣传和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工作,主动寻求党委及人大的支持,具体措施有: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汇报通报制度。对执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点案件,特别是当事人信访上访案件、领导机关和社会群众关注的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汇报通报情况,积极争取领导机关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邀请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个案执行,增加执行透明度和有关方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通过以上努力,“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缓解,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现已申报全省无执行积案法院。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司法为民是赵晓波同志矢志不渝的追求。他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教诲,把维护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坚持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办案的准则。对当事人做到接待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倾听诉说耐心,处理问题诚心。工作中赵晓波同志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深入落实亲民、爱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赢得了民心,体现了民意,维护了民权,赋予了执行工作文明、理性的人文关怀,而不仅仅限于程序化、机械化的技术操作。在执行作风和执行方法上,赵晓波同志坚持文明执行,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细致的说服教育结合起来,把弘扬司法人文关怀与树立司法权威结合起来。办理具体案件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和群众的法律水平,尽可能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讲法说理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不以权压人,做到态度耐心、语言文明、行为中立,以良好的执法形象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猜疑,以公正公平、讲法讲理的负责任形象取信于当事人。例如:有一位五保护老人,因其赡养人是老人的侄子,现已退休后到外地居住,近两年都是赵晓波个人先为其垫付一千八百元赡养费,然后等其侄子回漠河后再索要此款,此事深深地感动了五保护老人,常说“你就是我的亲人”。
四、廉洁自律,一心为公。 赵晓波同志从事执行工作十几年来,能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并且把自己的廉正问题放在执行队伍建设的高度来看待。他办理的案件,从未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情况,当事人或其受托人宴请均婉转谢绝。由于办案质量高,速度快,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许多申请执行人都提出要给他以重谢,他都一一回绝。他时刻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形象,他经得住考验,耐得住艰苦,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多年来,赵晓波同志就是这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民法官。
这就是赵晓波,一个默默无闻、情系百姓、实干进取、无私奉献、人民赞扬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