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安全保卫工作能力,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按照黑龙江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8月18日上午,省高院法警总队王双庆等一行三人对漠河县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安检工作、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警用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备、囚车配备使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巡逻值班制度落实、刑事案件押解值庭、羁押室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
检查工作完成后,省高院检查组与漠河县法院院长、主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警队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签订了全省法院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大排查专项行动责任书。检查组王双庆主任反馈了检查意见,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囚车防护网需及时安装;二是诉讼服务中心的存包处需要加装摄像头;三是加强安保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是诉讼服务中心增加警用装备柜。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漠河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表示,感谢省高院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漠河法院将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立即整改。下一步还要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坚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