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17-01-11 15:28:13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的通知》现拟推荐漠河县人民法院裴洪党同志为2016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公示起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1月18日(不含节假日)
联系人:王羽 联系电话:0457-2881342
漠河县人民法院法院政工科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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