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法治启航。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着力培育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月18日至19日,漠河市人民法院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同学们讲授法治教育课,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在漠河市实验学校,漠河市人民法院孙长东法官从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案例及法律条令、面对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孙法官告诫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不做帮凶,拒绝盲从,要共同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告诉同学们若遭遇校园欺凌,请不要害怕,要勇敢说“不”,并冷静观察、寻机逃离、不要沉默、积极求助,通过正确有效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
在漠河市职业技术学校,漠河市人民法院张小花法官以自身分管的刑事审判工作内容为出发点,为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并以此展开讲解校园欺凌背后的法律责任问题,深入剖析了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特别强调同学们千万不能冲动行事,鼓励同学们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是拓宽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本次活动不仅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拒绝校园欺凌的重要性,更为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