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鱼啦!放鱼啦!大家快来呀!这一画面来自正在北极村旅游观光外地游客和当地村民们争先参与漠河市在“三长+三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下进行的增殖放流活动的现场。来自四川成都的王先生和老伴两人正兴奋地将一盆盆鲜活的种鱼苗倒入碧波一片的江水之中。那么具体又是什么事让大家这么激动呢?漠河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公、检、法三长),在人大、政协、“河湖、林、田”三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见证下,共同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以使用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潘某某、冯某某、李某某、庞某某资源修复费购买鱼种苗并投放适合水域的形式偿还 “生态债”,以此弥补非法捕捞的过错,恢复受损的生态。
本次活动共使用4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第一笔生态修复赔偿资金233640元购买各类适合黑龙江流域生长、繁殖鱼种苗共计270万尾,其中翘嘴红鲌20万尾、草鱼50万尾、鲫鱼100万尾、鲢鱼100万尾。活动现场,参加放流的工作人员、村民、游客共同齐聚黑龙江北极镇段海事局附近江边,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分批将鱼苗投入江中。一袋袋活蹦乱跳的鱼苗顺着水流而下,阵阵水花溅起,鱼儿快速地流入江水中,为黑龙江再添生机与活力。随着最后一波鱼苗游入水中,承载着希望的鱼苗找到了新的栖息地,自此安家黑龙江,繁衍生息。近年来,漠河市人民法院积极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就如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漠河时谈到的保护好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嘱托方面“下重拳、出大力”,并积极结合漠河市委根据全市实际工作所提出的“三长+三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林长、田长行政管理权和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权,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修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此次让违法者“出资”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的举措,既是对违法者起到警示劝诫作用,同时对维持黑龙江资源平衡、保护水生生态多样性、宣传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保护自然水生生物资源起到了推动作用。下一步漠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以司法之力守绿水青山、护水清鱼欢的工作理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参加活动的还有市委常委、北极镇党委书记文竹,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延波,市法院院长代跃军,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部分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