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漠河市人民法院联合漠河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活动中,漠河市人民法院与各相关单位在初心广场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条幅、摆放展板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水污染防治法》、《保护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日常生活中的垃圾分类、科学施肥、节约集约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涉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号召全国各地的游客在大兴安岭游玩时一定要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抓东北虎犯法吗?”
“买林蛙犯法吗?”“丢弃鳄雀鳝犯法吗?”
“啥情节算情节严重啊?”参与活动的群众在现场向法院干警提出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的情节严重。《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都是违法行为。”针对大家的疑惑,法院干警进一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
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引导群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