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25日上午,地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显清主持召开与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伟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动员会上,张显清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及工作安排。王大伟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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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全体成员,派驻漠河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相关同志,漠河市人民法院全体科级和中层干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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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清提出,地委巡察组将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地委巡察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依靠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工作,不干预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的正常工作。巡察期间,经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可以将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处理建议,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要立行立改,及时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力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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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伟表示,地委巡察组到我院开展常规巡察,是地委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政治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保证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手段,是对我院全面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实事求是的汇报工作,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要切实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巡察工作,主动配合好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全盘接受,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立行立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入细致的整改,推动漠河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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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巡察组将在漠河市人民法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信访举报电话:0457-2887794;信访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A053号邮政信箱,地委第三巡察组(收)。接访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河东新区漠河市人民法院4楼信访接待室。
巡察组每天受理信访的时间为:5月1日之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5月4日起,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地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漠河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漠河市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