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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促消费公平 法制宣传先行

发布时间:2023-11-03 15:40:22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漠河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等多家单位,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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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并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义务为主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在遇到消费纠纷时积极使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同时,法官志愿者们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针对大家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上当受骗、售后保障、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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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积极营造了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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