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诉讼当事人:
按照漠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诉讼服务场所疫情防控举措,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您尽量采取“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等“非接触式”办理诉讼业务,本着“非必须不进厅”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服务大厅人员聚集。
现将网上立案方式及步骤告知如下:
1、在微信公众号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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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主页点击“我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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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审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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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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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为本人申请”或“为他人或公司等组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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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择案件受理法院,案件类型为“民事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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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勾选“立案须知”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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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传材料,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委托手续和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其他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单次最多上传20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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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立案申请信息,填写诉讼参与人信息(原告、被告),内容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住所地、手机号码等(*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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